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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2-3:有利网资产端布局行为与中介定位冲突说明


一、证据来源与背景说明​

本证据主要引用第一财经日报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发表的报道《有利网变局背后:中国式P2P的集体阵痛》:

https://www.yicai.com/news/4683714.html

该报道同时记录了有利网的一次重要管理层变动和战略调整:原 CEO 刘雁南离职,原 COO 吴逸然接任 CEO;而吴逸然此前在三位创始人的分工中主要负责线下资产端。

报道还明确写到,吴逸然接管公司后,有利网的战略开始“从过去的纯平台往资产端布局”。因此,这份材料的核心价值不是证明有利网已经存在“自融”或“资金池”,而是证明:在 2015 年管理层更替前后,有利网确实主动把业务重心从单纯线上撮合进一步延伸到资产获取、线下团队和风控管理。


二、报道可以直接确认的关键事实​

1. 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动​

第一财经报道:

原 CEO 刘雁南离开有利网,原 COO 吴逸然接替其出任 CEO;根据公司成立初期的分工,刘雁南主要负责线上流量,吴逸然主要负责线下资产。

这意味着,原本直接负责资产端的管理者开始全面负责整个平台。

2. 公司明确由“纯平台”向资产端延伸​

报道原文称:

“纵向上,从过去的纯平台往资产端布局。”

报道还称,有利网此前已经开始在合作的线下机构中寻找收购标的,并计划逐步建设自己的线下团队,覆盖:

  • 车贷;
  • 小额信贷;
  • 消费贷款。

报道进一步提到,按照有利网内部计划,未来自营业务比例将逐步超过 50%。

3. 资产端开始被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报道显示,吴逸然接管公司后按照类似“信贷工厂”的方式进行改革,强调:

  • 制度化管理;
  • 流程式操作;
  • 数据化考核;
  • 对线下资产团队进行更统一的组织和风险管理。

这说明有利网的资产端战略并不只是简单增加几个外部合作方,而是试图把资产开发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纳入自身经营体系。

4. “有利普惠、有利投资、有利资本”应准确理解为规划中的业务布局​

报道一方面称相关商标已经注册,另一方面又称有利网计划通过设立相关子公司重新梳理业务条线。

因此,现有报道能够证明的是平台存在横向扩展金融业务条线的明确规划,不能仅凭商标注册直接写成这些机构当时已经全部成立并实际从事资金管理业务。


三、这份证据能够说明什么​

观察点现有证据支持的结论
管理层变化原负责线下资产端的吴逸然在 2015 年接任 CEO,资产端负责人开始全面管理平台
战略变化有利网明确从“纯平台”向资产端延伸,并计划提高自营资产比例
业务控制程度平台开始主动寻找收购标的、自建线下团队,并统一强化资产端的流程和风控管理
中介定位问题平台与资产获取、借款人筛选、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明显比单纯的信息展示和撮合更深入,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穿透其实际控制关系和关联关系

这份材料能够有力证明有利网主动深度介入资产端,并说明资产端并非完全独立于平台经营决策之外。

但仅凭这篇报道,还不能直接证明:

  • 出借人资金被平台自行占用;
  • 存在资金池;
  • 存在自融;
  • 借款人属于平台关联方;
  • 平台依法当然应当承担全部借款人的还款责任。

这些结论需要结合具体借款合同、资金流水、工商控制关系、担保关系及司法或审计材料进一步判断。


四、与后续风险数据之间形成的调查线索​

这一管理和业务转型的时间点,与后来严重失信借款数据之间存在一个值得继续追查的时间关系。

后续对有利网第 1—295 批严重失信借款人公示的统计显示,2017 年发放的贷款对应累计公示逾期金额约 48.53 亿元,是各放款年份中最高的一组。

因此,目前可以形成一个明确但仍需验证的调查问题:

2015 年换帅并转向资产端深度整合、2015—2016 年重建线下资产获取和风控体系之后,2017 年形成的大量贷款为何最终高度集中进入严重失信名单?资产来源、审批标准、获客方式和风险定价是否在这一阶段发生过实质变化?

现有数据只能证明这种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异常集中现象,不能据此直接认定资产端调整导致了 2017 年的后续坏账。


五、证据意义​

这份材料适合用于证明以下事实链:

有利网早期以平台撮合模式快速扩张 → 2015 年原资产端负责人吴逸然接任 CEO → 公司公开转向资产端布局、自营资产和线下团队建设 → 平台对资产获取与风险管理的介入程度明显加深。

因此,在分析后续坏账、代偿和清退责任时,不能只停留在“平台只是信息中介”的形式表述,还应进一步核查:平台实际控制了哪些资产端机构、哪些风控和审批环节,以及这些资产端与后续严重逾期贷款之间是什么关系。


图:第一财经日报《有利网变局背后:中国式P2P的集体阵痛》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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