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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4-4:张兴亚双重身份说明


一、证据概述

本证据通过对有利网历史官网页面和企业信息平台(如百度爱企查)的比对,发现关键管理人员张兴亚在“平台端”与“资产端”存在身份重合现象,显示平台内部管理架构存在混同,疑似突破信息中介边界,为资产自融或风险失控埋下隐患。


二、证据截图说明

  1. 截图一(web.archive.org):

  2. 截图二(百度爱企查):


三、分析说明

维度内容说明
平台端身份张兴亚为有利网主体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归属于北京弘合柏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资产端身份同期出任深圳利信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法人代表;
重合问题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为理财平台运营主体,后者为小贷资产端;其身份重叠违反“平台与资产分离”的合规精神;
风险指向身份重叠可能意味着平台对资产端有直接控制力,存在资产自融利益输送风险;

四、结论

张兴亚作为有利网合肥分公司负责人,同时担任资产端子公司法人的事实,清晰地揭示了平台与资产之间的组织重叠。这一情况明显与“有利网仅作为信息中介”及“严格筛选独立合作机构”的公开宣传不符,证据足以反驳平台关于风控独立与机构筛选的说法。

该证据对于揭示平台内部管理混同、潜在自融及风险控制虚置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建议与前述证据4-1、4-3等材料一并整理,构成证据链核心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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